福建:农民工有了短期劳动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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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今年,福建省将推行农民工短期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时间、方式、数额等都将列入合同中。 根据福建省出台的《福建省2005年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将建立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对农民工工资实行“按月支付,按季结算”、“通过银行工资卡发放工资”,同时锁定有欠薪劣迹和可能发生欠薪的重点单位,对这些单位要求
此外,福建省还将通过农民工维权中心、投诉中心、投诉热线、网站举报、举报信箱等方式,建立并完善投诉受理和行政管理机制,保障农民工投诉有门。 据了解,今年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检查用人单位2.8万户,重点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服务、加工等行业。 (中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