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参加转移就业培训有补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河南省财政厅、农业厅日前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农民参加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将获取100元~350元不等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将以培训券的形式直接补贴给受培训农民。 培训补助资金以农民直接受益为原则,以培训券形式直接补贴给受培训农民,培训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培训券的发放由基层财政部门或阳光工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
据介绍,培训机构要保证受培训农民充分转移就业,达到90%以上的转移就业率,用人单位要与农民签订不低于6个月的劳务合同。对受培训农民转移就业率低于90%的培训机构,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将取消其下半年参与申报阳光工程项目的资格。 受培训农民发现培训补助没有拿到手,或培训单位有套取、挪用、贪污培训补助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可拨打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栾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