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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点违章105次被罚款1万多 杜宝良状告北京交管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9:50 北方新报

  新华社消息安徽籍打工者杜宝良在北京以贩菜为生。5月23日,杜宝良偶尔查询得知,自己于2004年7月20日~2005年5月23日驾车运货时,在北京市真武路头条西口被“电子眼”拍下闯禁行105次,被罚款10500元。此前,从未有交管部门告知他曾经在该路口被查出违章。6月1日,杜宝良接受了在同一地点违章105次的巨额罚款。

  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单志刚就该事件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市局将整改
规范公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6月13日,杜宝良向西城区法院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提出确定他违法的禁行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应该属于无效标志,他要求撤消北京市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对他做出的行政处罚,并且退还万元罚款。目前,该案进入司法程序。

  专家认为,行政处罚的目的不是为了罚款,而是维护交通秩序,制止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当司机交通违法至十次几十次的时候,交管部门应该提醒或者警告司机,避免违法次数继续增加。

  (王乃彬)(来源:新华社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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