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离开医院10分钟后身亡 医院“补偿”1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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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0:44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闫凤英)6月14日下午5时左右,贺兰县金贵镇10队村民马老太太在从医院回家的路上身亡,此时距她离开医院只有10分钟左右。由于老人是回民,为尊重民族习俗,无法做医疗鉴定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经协商,15日家属获得医院的12000元补偿费。 据了解,马老太太今年58岁,有两三年的糖尿病史,家里很困难,膝下有4个女儿,事发当日是小女儿陪她去的医院。几天前,老太太总是呕吐,不能进食。6月12日,来到金贵
14日晚,马老太太的大女儿就来到金贵镇人民医院找院长,值班护士说院长不在。15日早上8点,她又来到医院,医院副院长告诉她正院长不在,他做不了主。后来他们被告之医院只出3000元的补偿费。 15日中午12时左右,记者赶到金贵镇人民医院,院长表示出于对民族习俗的尊重,无法做鉴定认定是否属医疗事故,但医院会做出相应补偿。马老太太的主治大夫吴大夫说,14日马老太太来输液时,脉搏跳得有点快,心电图显示异常,并有心肌缺血的症状。据自称行医30多年的吴大夫判断,老人可能是心源性猝死,与注射的药物和血糖含量无关。对病人14日的处方单里开有葡萄糖注射液一事,吴大夫称自己不知道老太太患有糖尿病。据老人的家属说,近两三年里一直是吴大夫给她母亲看病,他不可能不知道马老太太有糖尿病。 15日下午3时,经家属和院方协调,医院支付了12000元补偿费。医院院长一再强调,既然不能确定是医疗事故,所以这12000元不能算作赔偿费。新闻来源:现代生活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