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检法限期非法制贩枪支弹药者投案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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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1:1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西宁6月17日消息(记者凌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三家单位日前联合发布敦促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称: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的;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的;抢劫枪支、弹药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人员,在8月1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规定
与此同时,三家单位还公布了奖励重要线索提供者。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章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