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处纵火案重审 七名被告均承认误杀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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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1:1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17日电据香港媒体报道,五年前发生的香港入境处纵火案,香港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就七名被告的两项误杀和一项纵火罪重审。 法庭播放当日的录像片段,总长六十七分钟,让法官观看事发时的情况后再作判刑决定。
开庭时,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伦雷明高先问七名被告,是否认罪,所有七名被告都承认误杀,但他们指是严重疏忽导致他人死亡。 检控官花了近半小时的时间,将案情的择要,由头至尾说一次,并且翻译给七名被告。主控官指,七名被告并没有顾及当时在入境署内其它人的安全,这一种是严重疏忽的刑事行为,需要受到惩罚。 七名被告包括施君龙、彭汉坤、傅模、林兴銮、杨义坪、杨义炎、周洪川。 香港入境大楼纵火案发生于二000年八月二日,一批内地来港申请居港权人士聚集在入境处闹事纵火,造成入境处高级入境主任梁锦光和申请居港权人士林小星两人死亡及多人烧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