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热了 别让“啤酒炸弹”伤了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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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5:05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天热了,买箱啤酒回家,本想给夏季增添一丝清凉,可没想到刚搬到家门口的啤酒却“砰”的一声发起了“脾气”,崩伤了主人的手。近日,鞍山市消协接到了多起“啤酒瓶爆瓶”投诉,因往年夏天也经常碰到类似事件,昨日鞍山市消协就此发出消费警示:建议厂家和经营者多考虑夏天的特殊情况,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心别让啤酒瓶伤了自己。 近日,鞍山市消协人士接受的啤酒瓶爆瓶投诉非常集中,仅15日一天就接到了3起。其
市消协人士分析,按规定啤酒应在5℃—25℃的常温条件下避光保存,但在实际运输、仓储、销售过程中,有时达不到这样的标准,再加上夏季外界气温高,瓶内产生的二氧化碳速度加快,致使气体对瓶壁的压力增强,一旦遇到稍大的外力作用,极易发生爆瓶现象。目前,虽然消协了解到的“啤酒炸弹”事件造成的伤害并不是非常严重,可依然存在着崩伤人眼等重大事件的隐患。 为了防止“啤酒炸弹”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市消协建议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充分考虑夏季气温高等特点,在标准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减少啤酒瓶内的酒量,给气体膨胀留下一定空间;储存啤酒的仓库要加强通风和遮蔽阳光等防护措施;运送啤酒尽量安排在早晚进行,避开中午高温运输;运输到销售地点后,应把啤酒放在阴凉处,待啤酒稳定后再进行搬运。 同时,消协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和搬运啤酒也要小心谨慎,应尽量让儿童远离啤酒瓶,因为以前也曾发生过孩子为大人购买啤酒却被啤酒瓶崩伤的事情;在饭店用餐时,尽量将啤酒放置到不易被人无意中碰触的位置,也可以选择提前开瓶;发现啤酒经过较猛烈碰撞等特殊情况时,要等一段时间让瓶内啤酒稳定后再搬运或开瓶饮用。此外,如果一旦遇到“啤酒炸弹”事件,消费者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投诉,因为这样便于勘查爆瓶的原因,确定责任人。 (记者吕洁) 关于本站-联系广告-联系我们鞍山日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技术支持:南京大汉&四方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