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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不孝子火烧父母住房 皆因从小溺爱惹祸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6:5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6月17日消息 (记者辛如记通讯员张胜利)俗话说“惯子如杀子,严是爱,松是害”。郑州一名中年男子在家靠年过7旬的父母养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并染上了酗酒的恶习,经常向父母要钱买酒,父母不给,就对父母进行打骂,并数次放火烧屋。2005年6月17日,由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放火案件在法院审结,被告人刘建国被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现年46岁的被告人刘建国原系郑州市某厂职工,平常喜欢“杯中之物”,没事就来上两口,因酒后违纪被单位开除。只有小学文化的刘建国被单位开除后一直没找工作,在家好吃懒做、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喜欢酗酒,经常酒后向父母要钱买酒,父母如果不给,就对父母进行打骂。案发前的2005年2月28日,刘建国因父母不给钱买酒,将父母的床单用火点燃。后火被父母用水浇灭,火被浇灭后,刘建国仍不依不饶,继续打骂父母要钱买酒,其母亲在万般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民警赶到家中后对刘建国进行了批评教育,刘建国当面表示改正。但民警离开后,刘建国照样“涛声依旧”。

  2005年3月1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刘建国酗酒后又问父亲要钱买酒,遭到父亲的拒绝,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其父怕遭到殴打,就离开了家。见家里只剩下自己和母亲,刘建国表示自己不想活了,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将自己房间内的物品点燃,致使其房间内的电视机、冰箱、床及被子等大部分物品烧毁,并且大火危及到邻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刘母发现家里失火后,一边喊着“放火了”,一边慌忙从屋里跑出来。后经消防队员30分钟的扑救,才将火扑灭,并将仍在家中躺着的刘建国救出。当日,被告人刘建国被公安人员抓获。

  事情发生后,刘某的母亲哭着说,她今年都70多岁了,怎么也想不通儿子会放火烧房子。“从小我都很疼他,对他总是有求必应,长大了他就开始不听话,经常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染了很多恶习……唉!不说了,养这么个儿子,真丢人呀。”但原人们能从此案中吸取一点教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建国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予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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