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妻子当庭吞食不利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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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3:22 新京报 | ||||||||
该女子被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元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通讯员代祖勇)在庭审质证过程中,因被告方提出了不利原告的证据。原告之妻趁机将被告提供的证据撕毁吞食。记者昨日从密云法院获悉,该张姓女子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2005年6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密云法院在审理一起土地出租纠纷案件,庭审质证时,被告拿出一份协议原件作为证据。这时,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原告之妻张某乘查看被告提供的证据之机,将该协议撕毁、并塞入口中。张某没来得及咽下就被法庭工作人员制止,但证据协议已被撕成碎片。 由于张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法院依法决定对张某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