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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蚨祥”告赢商标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3:22 新京报

  江南绣锦公司承诺停止使用“瑞蚨祥鸿记”,并赔偿4万元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吴江)大栅栏5号是百年老店“瑞蚨祥”。大栅栏33号是“瑞蚨祥鸿记”。但这两个“瑞蚨祥”却不是一个东家,两家为了“瑞蚨祥”的名号闹到了法庭,昨日两家在法庭上达成了法庭调解协议,租下“瑞蚨祥鸿记”牌楼的江南绣锦商贸有限公司承诺,停止使用“瑞蚨祥鸿记”标志。

  老字号被借用“很窝火”

  两店相距50米左右,“瑞蚨祥鸿记”的门脸儿更显恢宏,石刻的牌楼上标写着对绸布店的中英文介绍。相比之下,“瑞蚨祥”的石牌楼门脸儿就有些寒酸了。但它却是“瑞蚨祥”和“瑞蚨祥鸿记”注册商标以及“瑞蚨祥”字号的知识产权所有者,也就是正宗的百年老店。而“瑞蚨祥鸿记”的牌楼下,是2004年9月才进驻的北京市江南绣锦商贸有限公司。

  瑞蚨祥绸布店经理王泽敏说,江南绣锦商贸有限公司在“瑞蚨祥鸿记”的牌楼下经营已让他们很窝火了,因为那是历史遗迹,也没办法。但随后他们发现对方在销售小票和服务员胸卡上也标有“西瑞蚨祥鸿记”字样,购物袋上更是印上了“瑞蚨祥鸿记”几个字,他们忍无可忍,决定起诉。

  被告同意停止使用并赔款

  法庭上,大栅栏的街坊四邻出具了证言,称江南绣锦商贸有限公司一直在大喇叭中宣称自己是“瑞蚨祥”百年老店。同时,经过公证的销售小票、包装袋也都呈上了法庭。

  尽管江南绣锦商贸有限公司在庭审中坚称,自己只是在带有历史古迹的场所中经营,占了“地利”,并没有侵犯瑞蚨祥绸布店的权利。但昨日,其董事长还是在法院的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在这份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中,江南绣锦商贸有限公司承认,在经营场所中使用了标有“西瑞蚨祥鸿记”字样的销售小票以及标有“瑞蚨祥鸿记”字样的购物袋,同时也认为该行为对“瑞蚨祥”的知识产权造成了侵害。

  江南绣锦商贸有限公司承诺,今后将不再实施侵害“瑞蚨祥”知识产权的行为,并自愿给付经济补偿款4万元。

  随后,记者在其店中看到,服务员胸卡上不再标有“西瑞蚨祥鸿记”,而是“江南绣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小票及包装袋上的“瑞蚨祥鸿记”字样也全都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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