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理发店老板被罚一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5:00 都市快报

  前天早上,拱墅区信义坊“雅康造型”美发店开张,为讨吉利,违规在店门口燃放鞭炮;结果鞭炮突然失控,往四周乱蹿,炸伤一位17岁少女的小腿,几辆轿车的车玻璃被弹破(详见昨日快报第五版)。

  昨天,拱墅区公安分局湖墅派出所前往处理此事,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对该美发店处行政罚款一万元整———该条例第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放
烟花、爆竹的单位,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通讯员樊勇为 都市快报)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