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抢出租车 主犯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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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5: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不到1个月时间,资阳男子张昌连伙同他人先后窜至资阳市、简阳市、自贡市、内江市、乐至县、资中县、双流等地,疯狂抢劫出租车15次,抢劫旅馆1次,并致1人死亡。昨日,成都中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昌连、陈勇胜死刑。涉案另外两名男子也被分别判刑。 2004年7月21日凌晨4时许,张昌连伙同他人共谋抢劫出租车后,张等人窜至资阳市城
2004年8月7日凌晨4时过,张昌连、陈勇胜伙同刘某某(另案处理)共同谋划后,窜至双流县白家镇一家旅馆附近,三人以住宿为名骗开大门,当旅馆老板林某某为他们点蚊香和送开水瓶时,张昌连等人将林老板按倒在床上,陈勇胜拿起毛巾捂林老板的嘴,并与刘某某分别用西瓜刀和匕首猛刺林老板。张昌连三人从营业柜内抢走300余元后逃跑。林老板不幸身亡。 2004年8月17日凌晨,张昌连等人又窜至双流县,搭乘一辆出租车,当行至华阳镇绕城路,张昌连等人持刀对司机实施抢劫,这名司机奋力反抗后逃脱,并立即报警。警方闻讯后,立即展开调查。凌晨5时许,警方挡获参与抢劫的一名嫌疑人。此后,张昌连等三人相继归案。 成都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张昌连、陈勇胜2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后果严重,遂依法判处死刑。本案另外两名被告人抢劫作案时都是未成年人:一人有重大立功表现,且有自首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另外一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成兴敏本报记者曾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