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采集指纹不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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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7:25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王莉)16日,本报报道了农民工被采集指纹后感觉“伤自尊”了一事,引发读者不同观点碰撞。一种观点坚持认为这是对农民工的侮辱和侵害,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这种做法利于外来流动人口管理。 观点一 随意采集指纹不合法
警察的做法是否对农民工的利益造成侵害了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佟连发。 佟教授表示,如果公安机关要对公民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拍照片,必须出示相关依据,比如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相关规定。 农民工犯罪只是个体行为,不能针对一个群体说话,尤其不能在整个群体有罪的前提下,就对这个群体随意采集指纹,这是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不合法。 从农民工角度说,指纹是人体的一部分,每个公民的身体权和肖像权都应受到保护,随意采集指纹、拍照片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 一位姓高的读者表示,如果是全民采集指纹,当然无可非议,可现在的情况是把采集对象只对准了农民工,很显然在民警眼里,农民工已经是潜在犯罪分子了,所以他们才这么做,“这不是侵权是什么?” 持有和高先生相似观点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当然不同的声音也存在。 观点二 有助于外来人口管理 一位姓朱的小姐认为,警察这么做是有道理的,“事实上我们也能感觉到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的挺多,既然不能实现全民采集指纹,那么在高发人群中采集指纹还是有一定依据的,农民工感觉受侮辱了,和他们自身的自卑心理也有一定关系。” 沈阳市人大代表马成泰从管理角度分析说,警察的这种做法也是无奈之举,希望农民工能够体谅。 马成泰说,无可置疑,外来流动人口的作案率比较高,案件的侦破也有很多困难,在外来流动人口管理上公安部门一直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而警察的这种做法有助于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同时增加了破案的几率,对农民工自身权利也是一种保护。 《农民工被采集指纹“伤自尊”》追踪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