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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话非法集资防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09:28 沈阳晚报

  新闻会客厅

  满国丰: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主任科员尹良培:沈阳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姚天冲:东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访非:沈阳建筑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孙永福:渡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近日,沈阳市政府发出关于抵制非法集资和防范投资风险的通告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6月17日,沈阳市相关部门的部分专家、学者、官员齐聚一堂,召开“抵制非法集资防范投资风险”座谈会,共同就非法集资的打击防范进行出谋划策。

  剖析非法集资产生原因

  吴访非:非法集资案件频频发生的原因:就不法之徒而言,他们采取虚假注册公司的手段,使其非法集资的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编造了一些高回报的项目进行非法集资。就不明真相的群众而言,由于利益驱动,不法之徒又抛出了高额回报的诱饵,迎合了一些人快速致富的心理,这些人就跳进了犯罪分子设计好的陷阱内。

  姚天冲:目前,以造林、养殖、保健品、专利产品为诱饵的非法集资活动,频出新招,甚至利用网络等方式进行诈骗,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非法集资者利用入学、求职心切等心理因素,搭配销售也时而有之。非法集资者甚至以某些领导、明星做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和诈骗。

  常言道“买家不如卖家精明”,这种“两头不见面”的投资,使投资者的主动权完全丧失,常常给投资者带来的是灭顶之灾。然而,许多投资者像迷上赌博一样,在一次上当受骗以后仍然抱有侥幸的心理,再次投资于非法集资,这是巨大的利益诱惑和贪心不足的表现。

  满国丰:在法律识别上存在着困难。非法集资者很大程度上是钻法律空子,打法律擦边球,单纯从工商认定角度看,经营范围来说是合法的,又不是直接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者精心伪装,打着法律擦边球,危害社会稳定,危害投资群众的利益。

  孙永福:近几年,非法集资案的出现有着其生存的土壤,一个是因为投资者的识别能力低;另外,就是投资心理也有健康与不健康的区别。从非法集资的形式上说,都用“高额回报”幌子来吸引投资者。但往往投资的回报越高,兑现的比率就越低,投资的风险也越高。而追求一种高额回报,必然就要产生不健康的利润。参与非法集资,目的争取最大的超出经济规律的回报,这种追求心理就不健康。

  齐谋共策非法集资防范

  尹良培:1、为公众提供最基本、最简要的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集资主体是否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即使有资格如用擅自提高利率等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也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也属于非法集资。2、加强金融监管、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监管的力度,及时向社会提供有关信息,必要时向公众发出预警警示。3、向社会介绍现有的几种合法的投资渠道。通过介绍如到银行存款、投资办企业、购买股票债券等合法投资渠道,引导市民合法投资,避免其盲目投资。4、对证据确凿的非法集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涉案的违法者(包括犯罪者)坚决依法处理。

  满国丰:现在的重点是要打击,应该加大打击力度,让罪犯罪有应得。能否设立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市民的投诉。同时,虽然在认定方面上十分困难,但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有积极的态度,通力合作,共同予以打击。同时,建议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此类的情况,提醒各部门加强防范和打击力度。

  姚天冲:国外在此方面的做法:1、设定正当渠道。集资主体集资必须通过政府设定的集资渠道进行,避免了地下钱庄的产生。2、设立认定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批控制。设定条件除审批以外还有登记制和核准制。不符合法定资质的集资主体不得进行集资活动。3、实行保证金、储备金制度。集资主体须向银行或固定机构交纳保证金或储备金,成立基金会。4、实行阶段监督,防患于未然。在集资过程中采用多种监控手段,如公开集资阶段、进行业内通报、公布举报电话、电传等。

  吴访非:防范非法集资不难,就公民而言,首先要做到不贪心,天下没有白送的午餐。对于没有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评估、公证,仅仅以集资者信用担保的非法集资,都要不为所动,稍有金融常识的人都明白,目前全世界资本利率一般都在15%以下,如果出现30%、50%甚至60%的高额回报,就应该考虑是不是骗局了。

  同时,要加大宣传,让市民熟知非法集资知识,自觉抵制。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对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提供开户、办理结算等服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为非法集资机构办理登记注册。热线电话:81140923

  本报记者王立军实习生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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