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店洗坏千元衣服老板:责任在厂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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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0:36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大厂袁女士一件1280元的棉袄被干洗店洗坏了,因为发票遗失,她请柜台小姐开了一份零售价格的证明。她想问如果打官司,这份证明能否具有法律效力。 袁女士告诉记者,今年5月19日,她将一件绿色棉袄送到大厂扬子十村某干洗店干洗,当场交付干洗费18元,5月24日,她去取衣服时,发现衣服的颜色被洗坏了,布料也变得硬
事后,在消费者协会的协调下,洗衣店赔给袁女士500元,但袁女士对赔偿数额并不满意。 江苏天宏法律事务所主任居志刚律师表示,商场柜台小姐手写的证明很难作为法律证据,证明上没有加盖单位的公章,无法证实该证明的公正性;其次,如果柜台小姐以私人身份出庭作证,诚信度不高。(刘敏)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