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遇难者每位获赔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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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0:54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汕头市潮南“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火灾事故中遇难人员的处置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记者就此走访了潮南区长黄陵,黄陵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谈到,对妥善处理火灾事故中遇难者的赔偿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指示潮南区委、区政府要依法依规做好遇难者的赔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诚恳周到地做好遇难者家属、亲友接待工作。目前,潮南区政府已经成立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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