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调整天然气价格上浮幅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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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13:50 扬子晚报 | ||||||||
昨日,南京市物价局在给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中同意,天然气二类、三类、四类用户中准销售价格的上浮幅度由原来10%扩大到15%。具体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在规定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调整后的价格从2005年7月1日起抄表执行。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精神,从4月1日起,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基准价由0.48元/立方米调整为0.52元/立方米。上浮幅度扩大至15%。(黄红芳 杨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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