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安惠君受贿罪成立 昨日被判15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21:16 法制晚报

  深圳

  本报讯据《深圳商报》报道,备受关注的安惠君受贿案昨日有了结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安惠君受贿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安惠君受贿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认定被告人安惠君在担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操控下属人员岗位调动和职务升迁,利用工程招标及购置办公用车等方式,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3.8万元、港币53万元、美元1000元、54寸SONY背投彩色电视机和25寸SONY彩色电视机各一台。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