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爹”告赢丰台环保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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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1:52 新京报 | ||||||||
火锅店取得许可证又被撤 “李老爹”称,2004年6月,该公司再取得丰台环保局作出的环保专项许可证后,公司于同年7月正式营业。四个月后,不料环保局撤销了其作出的批复,这意味着李老爹火锅方庄分店将面临歇业的危险。
该公司认为,环保局在撤销环保审批之前并没有听取原告意见,没有给其进行陈述和辩解的机会,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要求。此外环保局以通知形式撤销环保审批,极不严肃,并且该通知并没有说明撤销的理由及原因。 环保局认为提供材料不实 丰台环保局表示,由于餐饮服务业经营需经过环保专项许可。去年年初,“李老爹”申请环保审批,并在填写登记表的同时,提交了一份方庄地区芳星园三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该证明显示大多数居民同意在该地点开设此餐饮服务。 在环保局作出批复后,同年9月,芳星园小区居民以“李老爹”经营时存在噪声、油烟和热污染扰民为由,向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环保局撤销其环保专项许可证。 居民提供的复议证据证明,“李老爹”向环保局申请环保审批时提供的民意咨询,只包括该小区少数居民的意见,而受其污染影响严重的居民一直反对其在该楼楼下开设餐馆。同时,有居民反映,“李老爹”的项目早在得到环保局审批前就已建成,并开始营业。 环保局核实发现,“李老爹”确实提供了与事实不相符的材料。根据相关规定,该局于2004年11月26日作出撤销其环保审批的通知,并送达“李老爹”公司。 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 法院审理认为,环保局在作出对“李老爹”不利的行政决定前,没有对其进行告知,没有给其陈述申辩的机会。既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公开原则,又侵犯了“李老爹”的陈述和申辩权。同时,在撤销通知中没有说明撤销行政许可的理由,不符合行政程序的基本要求,予以撤销。本案的诉讼费用将由丰台环保局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