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勋章公开售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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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2:45 新京报 | ||||||||||
现身马甸邮币卡市场,市场负责人表示将调查此事 昨日,市民史先生在逛马甸邮币卡市场时发现,在B区的一家摊位上,摆着数枚刻有德国纳粹标记的十字勋章,勋章上刻的时间为1938年、1939年,正面德文字母意为“德国(人)的母亲”,背面刻有手写体的德文“Hiterler”。旁边的标签上写着“党卫军勋章(一级),希特勒亲笔签名”字样,标价1200至1500元不等。另有一枚“支那事变从军记章”,装在一个磨损的黑色绒面木盒中,标价300元。 “这是铁十字勋章,一战的时候就有了。”摊主白先生主要经营金银币,兼营各种纪念章。据他介绍,这种铁十字勋章,中间刻有“卐”的才是二战期间纳粹德国颁发的,此种勋章在市场上已经很少见,是向国外供货商直接购买的。 “我们还不知道有这个东西,太小了,检查的时候不仔细就看不到。”马甸邮币卡市场管理委员会常主任称在邮币卡市场,并不是任何东西都可以卖的,按照市场管理规定,对于不适合国情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伤害民族感情的物品,是禁止售卖的,如果情况属实,管理委员会将责成当事人收回该物品。 北京兴航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表示,中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收藏品的种类和性质做出规定,但是根据民法法理和合同法的原则,任何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是应该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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