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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泼洒汽油纵火报复 一男以放火罪被判2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7:13 水母网

  水母网6月19日讯 恋爱不成,欲纵火伤人,日前,这名男子以放火罪被芝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35岁的赛某与刘女士是恋人,女方开了一个汽配店,相处期间,因生意上意见不一致,两人经常发生纠纷,感情日渐疏远。今年1月,赛某听说女方准备出国,心中怨气油然而生。为报复女方,他准备了15升汽油,携带到汽配店。当与女方再次言语不和时,他当即把汽
油泼洒到店内,扬言要同归于尽。因女方母女二人奋力阻止,赛某未能将火点着,女方趁机报了警。

  (任泽英 都颖 于君)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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