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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被溅粪水向邻居索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8:02 南京晨报

  晨报讯71岁的张玉芳与45岁叶根发均是浦口人,原本还是好邻居。因为砌排水沟一事,两人发生纠纷。近日,张玉芳将叶根发告上了浦口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1万元。公堂之上,两人将同一件事演绎成了两个版本。

  张玉芳告诉法官,邻居叶根发家的房子在自家鱼塘旁边,从去年3月起,叶根发没有经过她的允许,自行拖土垫鱼塘,还准备在新垫的地基上盖房子,后经自己和村委会阻止才暂
停,这是积怨的由头。去年夏天的一天清晨,矛盾升华了,“我看见他又在砌下水道,便上前阻止。他却跟我吵,对我拳打脚踢,还在我摔倒时转身回家舀了一桶大粪朝我身上泼,泼完后还用粪桶在我头上打了3下!”老人颇为委屈地说:“当时围观的人多,他们都看到我被泼了大粪,我的身心实在受不了,我要他赔礼道歉,再赔偿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她说的完全不属实!”叶根发反驳道:“那天我在家砌下水道,她看见后不让我砌,我也就不砌了。当时我老婆挑了一桶大粪准备去浇菜,她拉着我老婆不让走,找我们要钱,结果把粪桶拉翻了,我老婆和她身上都溅上了粪水。”叶根发表示,自己没有打过张玉芳,更没有用大粪泼过她,而且他还在民警调解后,本着“岁数大了不和她计较”的想法,给她买了套衣服还送了水果。

  庭审中,张玉芳的小叔子还到庭作证,说其当天接到哥哥的求援电话后,赶到现场,看到嫂子一身粪水坐在了叶根发的家门口。法庭最终驳回了张玉芳的诉讼请求,原因是其举证不力。法庭认为,双方就此纠纷各执一词,而张玉芳小叔子的证言也只能证明其嫂子身上存在粪水,不能证明粪水系叶根发所泼。故张玉芳诉称的事实证据不足,法庭不予支持。(文中人名系化名)

  作者:浦勇 束宇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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