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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煤厂侵占百亩果园违法经营(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9:2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黑煤厂侵占百亩果园违法经营(组图)
  五星村的一处煤厂建在“日元贷款植树造林”项目园中。记者周鹏摄
黑煤厂侵占百亩果园违法经营(组图)
昔日的果园地堆放着大量的原煤。

  本报咸阳讯(记者周鹏)乾县灵源镇几家煤厂侵占100多亩果园,在没有煤炭经营许可证、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经营近一年之久。当地土地部门对此竟称:“不是我们执法者无能,而是对方势力太强了。”

  乾县灵源镇佛留村和五星村毗邻312国道,公路两侧分布着3家煤厂,小的占地十余亩,大的占地数十亩。煤厂内都堆放着大量原煤,由于没有防尘措施,起风时煤尘四起,周边数十米的马路被染成了黑色。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些煤厂所占的土地,去年7月份以前还种植着大片的梨、苹果和葡萄树,其中五星村西营寨组的数十亩葡萄园还是日元贷款植树造林项目。

  乾县土地局办公室宋主任告诉记者,灵源镇这些煤厂没有煤炭经营许可证,土地局也没有为其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煤炭经营者只是和村组签订了用地协议,这不符合《土地法》的有关规定。负责灵源镇土地管理工作的杨洪镇土地管理所所长安云昭对记者说:“我们对这些煤厂进行过多次整顿,但每次都无功而返。不是我们执法者无能,而是煤厂老板都是社会上的一些‘混混’,势力太强了,我们惹不过。”

  《土地法》规定,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如果不对土地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该部门负责人将受到行政处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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