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开张消防部门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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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9:4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近日,西门一家饭店由于客房部分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而被叫停,饭店老板指责房东在出租房屋时隐瞒事实,于是诉诸法律讨个说法。 该饭店老板今年与位于西门一幢大楼的产权者签订了租赁合同,租下该建筑的4-8层用来做客房。正当饭店打算开张时,本月中旬收到一张大楼客房部消防设施检测不合格的通知。
通知说,该大楼缺少专用的电路回路,一旦发生火灾造成停电,消防设备将不能运转。同时,该大楼电梯没有迫降功能,发生火灾后,电梯无法自动迫降。饭店老板看后感到惊讶,自己从来不知晓大楼存在这么多安全隐患,倘若客房起火,人身财产必然造成巨大损失。他查看了租赁合同,发现合同中没有对该楼消防设施的详细说明,而房东也未曾将实情告之。他认为房东隐瞒事实,要求其重新安装消防设备直至检测通过。大楼产权者则认为当初在合同中已确定双方租赁关系,并说明楼房按现状出租给对方,消防设备安装应该是承租者的事。 对此,律师认为,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要求的不得出租,同时该楼房的设施也严重违反了《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因此,该租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属于无效合同,出租者无权要求承租者履行合同。(柳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