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曹县政协原副主席杨天福贪污受賄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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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12:37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济南6月18日电(张子扬、新军)山东菏泽中级法院日前对曹县政协原副主席杨天福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59岁的杨天福曾任山东橡胶助剂厂厂长、党委书记兼曹县工业局局长,曹县政协副主席。杨天福在担任山东橡胶助剂厂厂长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虚列开支、虚报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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