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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者因网上追逃信息有误三次成嫌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01:43 生活报

  今年4月26日21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熊金龙惊醒。居住在江西省南昌市象山南路154号住宅楼里的熊金龙打开房门,看见出现在自己眼前的警察时,不禁又露出一脸苦笑。

  这是六年来熊金龙第三次遇上这种尴尬场面。而他的尴尬与黑龙江省警方曾经侦办的一起案件有关。

  此熊金龙非彼熊金龙

  1997年12月15日,我省甘南县发生一起特大诈骗案件,该县第二粮库价值230万元的大豆被江西省南昌市某实业有限公司骗走。案发后,甘南县警方于1999年6月28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上网追逃。然而,南昌警方户籍部门误将一无辜者的身份证编码安在嫌犯头上,黑龙江警方又“按图索骥”误将此身份证的主人当作嫌犯重复上网追逃。于是,尴尬的事接连发生了。

  1999年7月7日凌晨,正在睡梦中的熊金龙被民警从床上叫起来带进了江苏省南昌市东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称,他涉嫌卷入了发生在黑龙江省的一起案件,是“网上追逃”对象。

  随后开始并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的轮番询问,让熊金龙听得云里雾里。

  经过调查,这个人虽然名字叫熊金龙,但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与网上逃犯一致外,其他个人信息资料都与他们要抓的人不一样。警方的结论是“抓错人了”。

  两年后,即2001年的一天,熊金龙当时正在单位上班,东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另一个中队的民警再次找到他,并以同样的理由将他带到南钢派出所。这次传讯,民警出示的“网上追逃”资料上,附着熊金龙的影印照片。

  警方向甘南县警方核实后,很快弄清了情况——这个熊金龙是无辜的。

  这第二次的被抓经历让熊金龙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黑龙江警方并未及时把网上的错误资料删除,而且还在资料上加上了他的照片。

  2001年4月27日晚,熊金龙通过当地警方与黑龙江省甘南县警方取得联系,要求他们改正网上资料里出现的错误。甘南警方有关人员向他表示,更改追讨信息需要按照程序层层审批,他们会尽快将错误的追讨信息从网上删除,并向他表示了歉意。

  责任不在甘南警方?

  “我们也不知道追逃信息上怎么会把犯罪嫌疑人熊金龙的身份资料换成了无辜者熊金龙的。”办案民警说:“莫名其妙地出现了重复上网追逃,责任不在我们。”

  “错误追逃信息并不是我们制造的。”甘南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桩麻烦事是他们县领导“硬要来的”。

  1997年底,甘南县第二粮库被骗230万元的案件引起了县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由于案发地(合同签定地)在南昌,根据公安机关案件归属原则,该案件只能报到当地公安机关。可受害一方甘南县有关领导不同意,非要将此案“要回来”由当地公安侦办。因为有关领导认为,本县公安机关侦办此案会更加有利于案件快速侦破。

  按照县领导的指示,经过与南昌警方协调,甘南县公安局将该起案件要回来由该局经侦大队侦办。

  1998年3月18日,该案经甘南县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后,犯罪嫌疑人熊金龙潜逃。

  甘南警方获取犯罪嫌疑人熊金龙的身份资料后,于1999年6月28日上网通缉。记者在甘南县公安局看到犯罪嫌疑人熊金龙身份资料如下:

  熊金龙,男,1963年10月23日出生,住江西省南昌市兴隆巷15号;身份证号:360103631023411;脸型:方脸;体型:中等;身高:168厘米。

  嫌犯持有两个身份证?

  1998年5月,南昌市筷子巷派出所通过电话向甘南县公安局通报了一条犯罪嫌疑人熊金龙的逃匿线索。根据线索,甘南警方立即飞往海口市抓捕犯罪嫌疑人,结果扑空。

  在海口市警方的配合下,甘南警方办案人员获得了一张犯罪嫌疑人熊金龙暂住证登记表。在该表中,犯罪嫌疑人熊金龙的身份证号码变成了“360111620507093”(此身份证号码为无辜者熊金龙的),并附有印有该号码身份证号码的身份证复印件(该身份证复印件上照片为犯罪嫌疑人熊金龙)。经甘南警方核实,犯罪嫌疑人熊金龙持有的该身份证是经当地警方补办的,由此甘南警方认定犯罪嫌疑人熊金龙持有两个身份证。

  尾号“7093”的编号恰恰是无辜者熊金龙身份证的编号!”办案民警说:“犯罪嫌疑人竟能从公安机关办出来两个不同编号的身份证,当地警方是有责任的。”

  上网追逃咋会张冠李戴?

  据有关人员透露,1999年5月,黑龙江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上报重特大案件负案在逃人员资料,同年6月,配合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追逃行动,甘南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熊金龙身份资料(未附照片)上报给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记者采访时看到,甘南县公安局上报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上登载的熊金龙的信息均与其真实身份相符,其身份证号为“360103631023411”,出生日期为1963年10月23日,该登记表上无犯罪嫌疑人照片,其追逃编号为:T23002250001999000071。可是,在此后的采访中,记者也看到了另外一份有关犯罪嫌疑人熊金龙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在该登记表上,犯罪嫌疑人熊金龙的追逃编号变成了“T23000000001999007029”,身份证号码为“360111620507093”,出生日期“1962年5月7日”,并附有并非犯罪嫌疑人熊金龙的照片影印件(是无辜者熊金龙的)。

  有关办案人员解释说,追逃编号为“T23002250001999000071”的是甘南县公安局的指定编号,而追逃编号为“T23000000001999007029”的却不是甘南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的指定编号。南昌警方和甘南警方一直认定前者为犯罪嫌疑人熊金龙的真实身份资料。

  “我们上报追逃资料时并没有附犯罪嫌疑人熊金龙的照片,可重复出现的追逃信息上却出现了无辜者熊金龙的照片。”曾经参与此案的甘南公安局一位民警说:“谁知道是怎么搞的!?”

  不过,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看《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上的追逃编号就能辨别出问题出在哪里,“T23002250001999000071”是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公安局的追逃编号,而“T23000000001999007029”是黑龙江省公安厅的编号,该编号的追逃信息是完全错误的。

  错了更正咋这么慢

  甘南县公安局有关人员介绍说,无辜者熊金龙错误被抓三次,在对方办案人员核实其身份时,甘南警方都及时给予了澄清。曾经负责此案的甘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玉祥和原教导员许伯庚介绍情况时说:“发现信息有误后,我们通过打电话、写证明信等形式向南昌警方办案单位说明情况,并向无辜的熊金龙表示歉意,希望他能多多谅解,我们表示尽快协助市局、省厅更正错误的追逃信息。”

  对甘南公安局的做法,无辜者熊金龙也表示理解公安机关的工作,他只是提出“以后就别再抓我了”。

  可是,从1999年7月熊金龙第一次被抓到2005年4月26日第三次被抓,错误的追逃信息一直在公安机关的追逃网上“挂”了6年。

  黑龙江省警方有关人员对此解释说,由于犯罪嫌疑人熊金龙至今没有抓到,要撤销已经上网通缉的追逃信息,程序很复杂,所以迟迟没有撤销。

  5月18日,记者到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采访时获悉,目前无辜者熊金龙的逃犯身份已经从公安“追逃网”上撤销,在省公安厅有关部门的干预下,该案件已移交案发地南昌警方继续侦查,犯罪嫌疑人熊金龙已由南昌警方重新上网追逃。本报记者 崔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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