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偷手机665部 6盗匪一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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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1:41 云南日报 | ||||||||
不到一年时间,6名到云南“淘金”的四川籍青年,先后在昆明、玉溪、曲靖的多家手机店疯狂作案,9次盗窃手机665部及现金2774元,价值人民币984964元,非法所得赃款近40万元。去年8月6日,这伙作恶多端的盗匪先后于罗平落网。 16日,曲靖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海平等3人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处唐德洪等3被告人10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2万至7万元。
2003年8月17日上午,昆明市关南路经营手机的李小姐早早来到店铺盘点,发现并无撬痕的小店遗失科达手机5部;同年10月4日,盘龙区环东路的孙先生的通讯器材经营部遗失价值10200元的各类手机77部…… “几乎所有被盗店晚上均无人看守。”接连发生在不同地点的手机被盗案经过并案分析,警方认定系同一团伙作案。但数起案件作案手法惊人相似,进门锁具均无撬痕,是“家贼作案”还是被人顺手牵羊,接报的警方因现场破坏较大而一时难于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际,昆明、通海、罗平等地又接连发生手机被盗案,数百部手机一夜间均不翼而飞……警方顺藤摸瓜,终于找到了突破口。去年6月24日,在罗平“踩点”的四川乐池县农民唐德洪因形迹可疑被“请进”看守所;8月6日,四川武胜县农民曾海平、吴忠华,四川大邑县人张玉良、重庆荣昌县人陈强、舒强分别落网。6嫌疑人两年间共盗窃手机665部、现金2774元,已构成盗窃罪。曲靖中院据此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区鸿雁(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