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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三千余单位尚未报社保缴费基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1:43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蔡晓芳) 随着7月临近,又将进入新年度社保缴费期,截至昨天,我市尚有3557家单位未申报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市劳动部门已向其发放了《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自查自纠表》,这些单位在本月底前主动办理补参保和补缴费手续的,可视情况适当减免滞纳金。如不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将按照新标准受到处罚。

  据介绍,对不如实向劳动部门申报缴费情况的单位,过去按照规定,最高罚款数额为
2万元。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自今年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市社保征缴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举例,一个拥有100名员工的单位,假设员工月薪平均为1000元,单位如果不如实缴纳社保费用,按照旧的标准最多罚2万元,而按照新规定至少要罚10万元。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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