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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同学故事写校园文学被判构成名誉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7:31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北京大学生刘某,以同学马某的真名和部分真实故事,撰写校园文学。记者昨日获悉,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刘某修改其作品,删除所有使用马某姓名及与马某经历、爱好相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马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马某人民币1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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