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酿惨祸 肇事者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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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6: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孙俊 祝强记者杨在文)蓝怀松骑电动自行车高速强闯红灯,与三轮拖拉机相撞,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日前,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蓝怀松。 今年4月2日8时50分,蓝怀松骑着电动自行车,沿青白江区成南路向金堂方向行驶,车后坐着朋友沈闯。当车行至一十字口时,蓝怀松闯红灯,撞上一辆左转弯的三轮拖拉机。蓝
通过勘查和调查取证后,交警部门认为:蓝怀松闯红灯,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蓝怀松对此持有异议。事发后,蓝怀松作了三次供述,均否认自己闯了红灯。但青白江区检察院通过核实各项证据认为:蓝怀松否认闯红灯的供述,与其他多名目击证人的证词相反,应认定为没有证明力,蓝怀松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证据确实充分。 以案说法本案的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只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严重后果,都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目前,电动自行车逐渐增多,很多人把电动车当摩托车用,不仅带人,还超速闯红灯,这非常危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列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的行驶时速不应超过15公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