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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地方派驻人士披露假按揭骗贷得逞内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7:1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央行地方派驻人士披露假按揭骗贷得逞内幕(图)
按揭贷款登记处

  5月9日、5月20日、5月23日,本报《开发商大起底揭穿假按揭骗贷黑幕》、《东明花园假按揭案再追踪》、《二手房假按揭黑幕更“黑”》等三篇报道,披露了商品房、二手房采取假按揭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的黑幕,揭露了假按揭骗银行、骗业主的种种花招,把隐藏较深的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内外勾结利用假按揭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进行了曝光。

  报道刊发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然而,光见其表,不见其里,读者反映强烈的问题是:采取假按揭方式套取银行资金以亿元计,空手套白狼的手段并没有一点技术含量,为什么长期以来这么多商业银行竟没有发觉?对此,记者试图采访银行监管部门和出事的商业银行,然而两者均不接受记者采访。

  日前,终于有一位央行某地方派驻机构负责监管、反洗钱工作近10年的人士愿意揭开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难言的苦衷。

  银行监管部门制度多成摆设

  银行监管部门看似大权在握,实际上尴尬得很。虽有《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作为约束,但在一些商业银行里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却成为一大痼疾。监管部门的执法环境差,商业银行依法经营的意识差,导致法规好看不好用,恰似镀金的木剑,只能登坛作法布道,而难以降妖除怪。

  没有谁比银行监管部门更清楚金融风险,但为难的是,一些违规现象在银行普遍存在。如果逐个处分违规人员,就会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些会做事、能做事的人将下课,银行业务也将受到严重影响;如果不处理违规人员,大家都不拿依法经营当回事,导致执法陷入两难境地。

  银行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威受到的最明显挑战,表现为商业银行服“内”不服“外”、守内部命令不守金融法规。某银行支行行长一句话道出了银行方面的真实想法:“制止假按揭的事只有上级行才管得住,我们怕自己的上级行,哪里怕银行监管部门?”

  银行监管部门就像母鸡呵护小鸡,顶多在某小鸡实在不像话时,才对爱闹腾的小鸡轻轻啄上一口。银行就是“特保儿”,银行监管部门如同陪太子读书,执起法来无异于自己的左手打右手。虽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真的下重药打板子不是寻常人敢为。

  银行与监管部门玩起猫鼠游戏

  商业银行反监管能力很强。目前的金融市场尚未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和环境。贷款市场份额有限,优质信贷载体凤毛麟角,而金融机构很多,大家都在寻求发展,僧多粥少的现状带来弱肉强食和恶性竞争。这就迫使银行监管人员要火眼金睛、业务精良才能不辱使命,否则,商业银行当面骗你没商量,背后笑你没水平。

  俗话说,亏公不亏私、对事不对人,罚单位的款是公事公办无可厚非,处理个人就是毁人前途。上级也曾要求监管人员要铁面无私,但真的当了“包公”,自己可能就会千夫所指难以安身,“爱护干部甚于爱护资产”,这恐怕是金融系统的一大“特色”。

  银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确切数字是一本糊涂账,而银行信贷资产更是机关重重、讳莫如深。不良贷款矛盾累积后,商业银行不敢暴露,于是,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之间便陷入这样的轮回:年年违规年年查,年年岁岁花相似,翻来覆去查出的还是老毛病。随便翻一家银行的监管记录或工作总结就能发现,每年查处的问题和结论有着很大的趋同性和反复性。

  一些领导害怕“水至清则无鱼”,为了维持政绩又害怕捅娄子、揭盖子,对真正的高危区不敢触及,对心中无虑的地方反复稽查,装腔作势搞形式,使内控制度成为偷梁换柱、模糊责任的花瓶和摆设,在执行制度上随意绕圈子、移花接木。银行的规章制度虽汗牛充栋,但因循僵化、瞒天过海、外强中干的弊病长期存在,致使骗贷的惊天大案在我们身边出现。金融业引以为豪的“三铁”——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成为历史名词。预警和整改也次次搞,但跟踪督促工作不到位,对复发的老毛病没有从严从重处罚,商业银行似乎个个都是铜头铁臂,各种毛病总是顽疾难改,致使银行监管人员费时费力查出的问题收不到应有的成效,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玩起了猫鼠游戏。

  假按揭折射出来的道德风险与银行施压不无关系。在放贷任务上,上级层层加码,下级道道添水。由于房地产信贷是还贷率最高的业务,别人不违规而你违规,你就能获取超额短期利益。一些银行的放贷员暗示房地产开发商搞假按揭,开发商在各路商业银行的包抄下“盛情难却”,于是,各级商业银行分支行便用更多的错误来掩盖已发生的错误。

  国家收紧房地产信贷政策,这是防止经济泡沫的英明决策,但伴随着阵痛,必然会有房产商的资金链断裂,放贷银行不得不面临杀马割肉的严峻处境。随着违法富豪的倒下,一批

  违规贷款被曝光,先去追亡羊,还是先补牢防止再有羊跑掉?此时银行想不出高招,只好想法把盖子先捂住,哪里还敢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质疑。

  商业银行从来没有真正自责和反思过,他们因自身失误而交的巨额“学费”无人能及,虚假按揭层出不穷,巨大的风险已经积聚,不整顿谁也不放心,整顿急了谁也吃不消,商业银行再次把国家政策逼入了整顿难放任亦难的困境。

  金融机构千风险万风险,归根到底都是人的风险。存款人利益究竟该由谁保护?是商业银行作为负债者的信用义务,还是监管者代表政府部门的道义义务?是不是要把这一隐性经济担保责任永远强加在政府的肩头?

  从金融稳定出发,各类监管报告和银行数据资料都列为机密,没有发挥社会舆论对金融风险的监督作用,客观上向公众掩盖了金融风险的真相,一有风吹草动反而使监管者自己下不了台阶。监管成了掩盖,成了救助,成了服务。

  解决问题关键建立问责制

  商业银行的很多积弊和失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人祸”造成的,只有采取铁的政策才能真正杀威灭邪。

  个人贪污1万元是犯罪,决策失误导致单位损失千百万元却是“交学费”,这导致官员责任意识淡薄。建立问责制,建立官员权责对等的机制,不负责任就付出代价,这将大大规范银行官员的职务行为,为更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起到积极的作用。

  实行问责制,首先要树立一种公共的理念,即银行官员管理公共资源,履行公共权力,接受公共监督,防范公共风险,承担公共责任。问责制强调的是效果,追究的是责任,鉴于金融风险特殊的危害性,在问责时,建议实行行业特别追究制度,制定《银行业风险事故责任特别追究条例》,明确各级银行高管人员对于金融风险具体承担什么责任,细化各种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对相关的责任人,在按传统办法处理后,再进行风险特别追究,对每一个重大问题、事故、恶性风险事件,都要有相应的责任人以惨重的个人代价来为它负责。

  发生风险后,按责任程度和损失大小可试行以下办法:一是在银行业导入引咎辞职制度。单位发生重大责任或风险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无条件承担领导责任,自动辞职;二是启动风险弹劾程序,下级对上级的决策错误,群众对领导的失职渎职,监管者对被监管者的风险责任,都可以向指定部门提起风险弹劾,经查实后实行特别追究;三是严格风险追溯制度,银行监管部门必须具有处置风险责任的追索权,对风险事件顺藤摸瓜一追到底,杜绝银行从业人员的短期行为;四是建立连带责任制度,任何风险事件都不是孤立的,一定存在领导人、内审监督、岗位牵制等诸多方面的失误,所以追究连带责任并非多余,对重大责任要追一级领导责任,追一个监督部门事后责任,追一个关联岗位事中责任。

  防范信贷风险的根本之计在于尽快建立国家征信体系和完善司法保障体系。建立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信用征集、评价和失信惩罚机制,为商业银行信贷分析奠定基础。只要解决了信息真实性这一老大难问题,监管工作的许多难题将迎刃而解,对症下药也才会成为可能。

  建议制定《银行业信息报告及披露工作管理规定》,把真实性设定为“高压线”,触之必伤,违者必究。商业银行向监管人员报告的各种信息资料必须做到绝对真实无误,为强化非现场监管创造条件,避免要通过现场检查挤牙膏似的排查风险,查一点露一点,查不出就不报。对自查和检查情况的出入来一个严厉的真实性问责。记者孙斌文李文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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