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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狗穿街而过,骑摩托者不及躲闪摔倒在地:狗主人无理索赔遭拒叫人行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7:4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6月20日讯(记者 聂元剑实习生黄河清摄影报道)昨日凌晨2点,一位姓刘的男子骑摩托车经过海口环红城湖路段时,被一条横穿马路而过的狼狗撞倒。狼狗主人不仅不对从摩托车上摔下的刘某赔偿医药费,还要求刘某给撞伤的狼狗赔偿2000元。刘某不肯,狼狗主人当即叫来10多人动手行凶,把刘某的朋友邓某暴打砍伤。刘某对记者说:“他们不把狗关好而放在路上跑,害得我骑车摔了一跤。他们不仅不赔我钱,反而叫我赔狗的钱,不赔就砍伤人,这样太霸道了!”

  狼狗横穿马路与摩托相撞

  记者今天在海口龙昆南派出所采访了刘某。据刘某介绍,6月19日凌晨2点多钟,他骑摩托车沿海口环红城湖路行至一家叫“金建狼犬基地直销点”的铺面时,一条黑色的狼狗突然从路边冲出来,横在他的车前而过。刘某急忙刹车停下来,狼狗也横在路上停下来。

  刘某以为狼狗会让摩托车过去,因此加大油门往前走。那知狼狗此时也要冲过马路,结果狼狗撞上摩托车,摩托车当即倒地,在地上擦了三四米远,刘某腿被摔伤。狼狗后腿与摩托车相撞,它倒地后从地上爬起来,一拐一拐地跑进“金建狼犬基地直销点”的铺面里。

  一男子马上从铺面里跑出来抓住躺在地上的刘某,并当即叫来另外一人把刘某的摩托车扣进铺面里,叫刘某给这条狗赔2000元。

  狗主人索赔不得叫人行凶

  刘某与该男子就赔款的事争吵起来。不久,刘某的朋友邓某也闻讯赶到,邓某也指责该男子的索赔行为不合理。该男子当即打电话给店铺老板称有人在店铺里闹事。凌晨3点多钟,店铺老板开来一辆牌号为“琼A·A14××”的皮卡车,带着10多个人手拿木棍和刀赶来。

  老板下车问:谁在我店里闹事?谁撞伤了我的狗不赔钱?邓某冲着这位老板大声说:“是你的狗跑到马路上撞了别人的摩托车,你要别人赔2000元是敲诈......”结果还没等邓某说完话,10多个人围着邓某就打,邓某被打得头破血流倒在地上,背上被砍了3刀。

  接到刘某报警电话,110巡警赶到现场时,行凶的人早已跑走。民警随即把店老板、刘某带到龙昆南派出所,邓某先被带到附近的医院进行包扎,随后也赶到了派出所。

  记者今天中午在海口龙昆南派出所看到,邓某被家人扶着向警方做笔录,他的头被打破包扎了,身上也有伤口,衣服上沾满血迹。做完笔录后,他被警方送到琼山人民医院治疗。

  刘某对记者说:“警方已把店老板的汽车和我的摩托车扣到了派出所,但店老板已被放走。

  记者就此采访龙昆南派出所一位办案民警,这位民警以此案正在侦察为由,未向记者提供情况。

  交巡警认为:狗不能放在街上跑

  记者今天就此事采访了海口龙昆南路一名值勤交巡警,这名交巡警认为:人们豢养牲畜一定要管好,不能让其在街头任意奔跑咬人或吓人,更不能让其影响交通安全。如果因饲养的狗在街头奔跑而造成了交通事故,狗主人应向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赔偿。

  记者今天中午从龙昆南派出所采访完后,来到事发地点———“金建狼犬基地直销点”的铺面要求采访时,里面一位男子对记者说:“我不接受你们采访,你赶紧走开!”他边说边把铁门关住,将记者拒之门外。

  作者:聂元剑 黄河清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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