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检察院廉政建设措施过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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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7:59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6月20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刘芳佃禹永红)干警买车、购房、婚变必须登记备案。今年初以来,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推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招数正在取得实效。 年初,该院建立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干警对个人购车、购房等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纪检组报告,由纪检组对资金来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报主管检察长签字、备案;对涉及婚变等婚姻家庭情况,纪检组要负责做好干警的思想工作,化解不稳定因素。
该院每月还召开一次干警家属会,了解干警情况,让家属参与到监督活动之中。 这些措施的实施取得实效:今年初以来,该院初查线索18件,立案侦查4案4人,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没有发生一起干警违反纪检规定的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