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补个人资金要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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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8:0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今后,凡直接补助到个人和可向社会公开的项目支出,要逐步向社会公开,实行公示项目、公布额度、规范程序、窗口受理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增大财政支出的透明度。”昨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财政性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 根据要求,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资金进行追踪问效,严格按
办法还对项目申报、核定、组织与实施、监督与考评作出了具体规定。项目支出为分行政事业类、建设类和社会事业三大类。项目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项目,不得越级上报。项目支出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同时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