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金城分公司老总贪污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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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8:53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 今报讯昨日,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深圳分公司原总经理王某涉嫌贪污,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庭审中王某居然表示深圳分公司是私人企业。 检察机关起诉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国有资产,涉嫌构成贪污罪。
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深圳分公司曾与一家香港公司合作,而王某占有香港公司50%的股份。后来,香港公司与深圳公司产生纠纷,香港公司将深圳公司告上了法庭,1997年,法庭判决深圳公司给香港公司200万元。2003年,深圳公司将评估价值600万元的商业用房执行给了香港公司,抵偿欠香港公司的200万元。 昨天,在法庭上王某承认是自己做出将商业用房抵款的决定,但是,他表示该商业用房并没有那么高的评估价值,“那些房子虽然年租金不低,但是属于违章建筑,而且那几年南方房地产业低迷,因此那些房子基本上是有价无市。”王某说。随后,王某又表示深圳公司是他的私人财产,不是国有企业,因此他不是贪污。 法庭上,王某思路清晰,口才很好,并表现出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对于涉案的那份1997年判决的案卷材料,他看了有近30分钟。当检察官提醒他回答问题要简洁时,他回答说:“这个案件相当于一本中专课本厚,几句话根本说不清楚。”对于检察机关出示的证人证言,王某也几次要求亲自看笔录进行核对。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