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县扶贫办领导应负主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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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9:2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商洛讯(记者申震)本报5月19日报道了丹凤王塬移民新村“地下沉、墙裂缝、水污染、路难行”等问题,引起了丹凤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后认为,原县扶贫办领导在移民新村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应负主要责任。 据丹凤县监察局调查,县扶贫办2002年制定的“王塬移民村实施方案”未经县政府批准,没有专门进行设计,而是借用了棣花镇中坪移民点的房屋设计图纸。为了逃避各种费用
丹凤县监察局认为,县扶贫办未经批准盲目实施王塬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又违反《建筑法》和《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未履行工程设计、报建、招标等有关程序,私自进行工程发包和施工,原扶贫办领导负有主要责任。 目前,丹凤县有关部门正在就王塬移民新村暴露出来的工程质量问题,着手制定补救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