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调整“大接访”时间 每周三、周四局长接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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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9:58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通讯员邱泰然)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信访群众逐渐减少的实际,我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从6月20日起,“大接访”活动由每周的工作日局长接访改为每周周三和周四两天局长接访。 我市公安机关从5月18日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活动以来,各区、县公安(分)局局长科学安排时间,统筹兼顾,坚持在公开接访场所面对面接待信访人,倾听信访人的
据悉,改为每周周三和周四两天局长接访,接访地点不变。对在非局长接访时间来访的信访人,民警将做好约访登记工作,将局长接访的确切时间告知信访人,确保“人人受到局长接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