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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标委称不会回应标注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00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前天,京城一些媒体报道了曾以“喝涂料”著称的北京富亚涂料有限公司致函全国涂料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议尽快修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增加“有害物质VOC的含量明示值”这条强制性规定,并配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导致空气污染”的警示信息。

  据了解,我国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国家标准,明确规定每升涂料VOC含量不得高于200克。但目前所有涂料产品外包装上均未标注VOC释放量。

  昨天,办公地址设在常州的全国涂料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赵玲女士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涂标委目前尚未收到企业的建议函,即使收到,也不准备回应,这是因为自上述《限量》国标颁布以来,VOC含量问题就被炒得沸沸扬扬,很多企业借着“低VOC”、“零VOC”的标牌炒做自己,实际上国家有关方面对此早有说法:即符合每升涂料VOC含量不得高于200克的国家标准对消费者而言就应该算作安全范围,凡是上市的水溶性涂料都要经过国家强检,当前的绝大多数产品都是符合要求的。

  昨天记者又就此请教了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的涂料专家龚工程师,龚工认为,VOC实际上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世界上各个国家目前对其定义和含量标准的理解不尽相同,而每次实际测试都存在误差,故此所谓标注值都只能是理论值。她强调,VOC过低反而会降低产品的综合性能:如使产品的耐擦洗性能变差,使漆膜的掉粉趋势严重。由此可见,选择涂料时并不能一味追求过低的VOC数量,而要综合考虑涂膜的全项性能,总的原则是符合每升水溶性涂料VOC含量不得高于200克的国标。

  作者:朱冬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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