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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石公司老板诈骗被判无期(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24 北京日报
  于波、蔡敏在法庭上。王文波摄
坚石公司老板诈骗被判无期(图)
  本报讯(通讯员王文波记者张靖)曾轰动一时的北京坚石房地产公司诈骗案两名犯罪嫌疑人终于受到严惩。昨天,市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于波无期徒刑,判处蔡敏有期徒刑10年。

  “放心中介”:一夜之间人去楼空

  现年31岁的于波是黑龙江省铁力市人,大专文化,原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敏是于波的女友,重庆市人,曾任坚石公司出纳员。2003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公司被评为北京首批“放心中介”。就在同月,这家放心中介却在一夜之间人去楼空。身为公司法人代表的于波与其女友蔡敏卷走了业主大量租金后逃匿,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诈骗手段:高进低出 短付长收

  于波、蔡敏涉嫌诈骗一案涉及证人近600人,仅公诉机关提供的案卷就有90多份,一中院曾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定于波和蔡敏的犯罪事实包括:2003年6月至10月,于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蔡敏等人,采取以高额租金诱骗房主出租房屋,即“高进低出”、“短付长收”的方法诱骗房客陈某等516人次,分别与坚石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骗取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379万余元。于波、蔡敏作案后卷款潜逃,在海南省海口市被查获归案。

  主犯辩称:“企业经营新理念”

  在庭审时,于波矢口否认自己实施了诈骗,并狡辩所谓“高进低出”是一种新的企业经营新理念。但大量证人证言都有力地证实了于波的所谓经营新理念其实是一种骗取不义之财的欺诈行为。原坚石公司工作人员冯某曾负责坚石公司北京西站分部,在于波“高进低出”的指令和提成诱惑下,从2003年9月到10月25日短短50多天,分部营业流水就达50万元,冯某一个人就得到19万余元的提成款。这样,从2003年6月到2003年10月,于波所谓的“经营策略”就骗取258对房主和房客近380万元。

  法院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中院经审理认定,于波采用“高进低出”、“短付长收”的诈骗手段,骗取到钱款后潜逃藏匿,恶意不履行合同,致使被骗的大量钱款无法返还,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宣判后,于波、蔡敏二人都表示要上诉。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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