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执行,12小时找回被“藏”女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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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30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本月1日上午9时许,赵菊像往常一样,提前到小区花园等女儿。可一直等到10点多钟,还是没能等到前夫和女儿。 自己还不到1岁的女儿竟被前夫“藏”了起来。赵菊急得快要发疯了。她赶忙跑到栖霞区法院申请执行她的探视权。
原来,赵菊和前夫王宇(化名)于去年11月10日离婚,当时还不到3个月的女儿静静(化名)由前夫抚养。赵菊与前夫约定,每月1日、15日上午的9点半到11点半,前夫将女儿带到她居住小区,由她单独与女儿相处两小时。 法院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也查不到王宇的下落。6月13日一大早,赵菊又匆匆赶到法院反映,她女儿被前夫带回了重庆老家。分管执行的副院长金旭听说此事后,当即决定,由栖霞法庭副庭长金伟民带队,和赵菊一起飞往重庆找女儿。 时间仓促,金伟民一行买下当天上午10点半从南京飞往重庆的机票。当时正在成都出差的该院执行局局长曹小勇得知此事后,也赶往重庆参加执行。 当天下午2时许,金伟民一行到达重庆,随后又乘车赶了100多公里,直到下午5时许,才找到王宇的家。在当地法院法官的配合下,一进门,赵菊就发现女儿正被王宇的弟弟王海(化名)抱在怀中。得知赵菊来要女儿,王海很不配合。他说,静静是他们王家的骨肉,既然王宇和赵菊离婚了,他们不愿再让她和赵菊有联系。看到多日未见的女儿,赵菊喜极而泣,冲过去就想把女儿夺回来,但王海死活不肯。曹小勇见状,责令王海把女儿交给赵菊,王海只得被迫答应了。这时,王宇从外面赶了回来。见到前妻带着法官来要女儿,冷冷地表示,带走女儿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见王宇态度蛮横,曹小勇当即指出,侵犯赵菊对女儿的探视权,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就要承担后果。 在法官劝说下,当晚,王宇最终同意配合执行,让前妻将女儿带回南京。当晚11时许,赵菊和执行法官一起带着女儿乘飞机返回南京。 6月14日一早,赵菊带着女儿来到法院向法官表示了感谢。赵菊说,她离不开女儿,将考虑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关系。通讯员 周朱伟 南京日报记者 帅勇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