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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袭警脱逃事件全程回击(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42 东方网
“6.16”袭警脱逃事件全程回击(组图)
事发的拘留所外观

“6.16”袭警脱逃事件全程回击(组图)
民警在上海火车南站对旅客进行检查

  “6.16”集体脱逃事件发生后,上海警方立即展开搜捕行动。4天来,搜捕大网在上海及周边城市撒开。据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大部分在逃不法人员已陆续落入法网,目前仍有5名在逃者尚未归案,上海警方将继续加大追查力度。

  上海警方立即展开搜捕

  拘留所外重兵调查

  “事发当晚9时左右,十多辆警车、近百名警察出现在路上”,颛桥镇北侧光华路上一家包子铺的店主人告诉记者,众多的民警聚集在从沪闵路到中春路一段光华路上,并对部分进出的行人进行询问,车辆一般都不准入内。据路边店铺的工作人员介绍,大批民警一直到凌晨五六点才离开。次日,光华路上仍旧不断有巡逻车经过。

  光华路是拘留所出入的主要通道,有小路和拘留所正门相连接,事发后大批警员迅速对光华路及其附近区域展开调查。

  渡口车站布下法网

  “民警上午刚刚从渡口带走两个人,但不清楚是否就是昨晚出逃的人员。”上海市轮渡公司人员表示警方已在相关渡口布控。

  17日下午2点,记者来到闵行渡口。客渡进口处停着一辆警车,车上两名警员密切关注着进站的人群。渡口工作人员说:“该渡口通往奉贤、金山地区,今天的检查特别严格。”

  下午3点,在上海铁路南站入口处,记者看到五名民警仔细关注着进站人群。有列车到达后,又有五六名民警在出口处严格检查,要求部分旅客出示身份证件,并有警员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登记。

  案发一小时即抓获一脱逃人员

  “6.16”集体脱逃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数千警力和治安力量迅速到位,展开缉捕行动,数十分钟内,全市车站、码头、出入市境道口、内(外)环线上下匝道等分别增设并加强了警戒和查堵力度。脱逃者的详细资料和照片也通过广播、协查等方式,广泛发往社区、饭店、旅馆、出租车公司。与此同时,警方深入社区调查走访,耐心细致地做脱逃人员家属的工作,希望他们规劝脱逃人员向警方投案自首。

  案发后一小时,脱逃人员黄某便在颛桥镇光辉村被设卡盘查的公安民警抓获。当晚,另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郑文亮、王国彬、朱浩杰和李井雷合乘一辆出租车惊慌出逃,后发现周围有警方设卡,便分两路逃窜。6月17日上午10时许,朱浩杰和李井雷在逃亡嘉定的途中落入法网。6月18日中午12时40分,在江苏警方和南京铁路公安处的大力协助下,惊魂甫定的郑文亮和王国彬在南京铁路西站束手就擒。

  警方呼吁:脱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

  脱逃人员前来自首

  6月18日上午10时30分,一名青年男子鼓足勇气,走进闵行公安分局莘光派出所:“我是从治安拘留所脱逃的陈某,现来投案自首。”

  陈某今年18岁,前不久因偷窃自行车被处治安拘留15天。6月16日晚,陈某和三名同伙一起从拘留所往七宝方向逃跑,见前方民警查堵严密,他和同伙分了手(另三人均已被抓获)。慑于警方威力,陈某16日晚根本没敢睡觉。17日,他偷偷摸摸找到亲戚,知道民警已来做过亲戚工作。后在亲戚的教育和政策感召下,陈某下决心投案自首。

  在派出所,陈某如释重负道:“这下我总算心定了,这两天担惊受怕,精神高度紧张,到处都是警察,好像随时都会被抓住。我奉劝在逃的其他人不要再执迷不悟,只有尽快投案自首才能争取宽大处理。”

  据悉,公安机关将依法对陈某和另一名自首人员曾某从轻处理。

  警方:投案自首才是惟一出路

  警方规劝依然在逃的不法人员:法网无边,回头是岸,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警方同时希望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举报电话:110。对隐匿、包庇脱逃人员,知情不报者,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行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链接

  “6.16”事件回放

  6月16日晚上9时10分许,上海闵行公安分局治安拘留所部分在押人员故意制造斗殴假象,在两名民警前往处置时突然袭击并打伤民警,夺取拘留室钥匙,集体脱逃。共有22名被警方治安拘留的不法人员脱逃。

  治安拘留所、看守所、监狱的区别

  《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治安拘留所是对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场所。同时,也是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对外国人、无国籍人执行拘留处罚和拘留审查,以及人民法院对妨碍行政、民事诉讼的人,决定司法拘留执行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作者:靳慧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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