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河采砂三“硕鼠”进牢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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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49 沈阳晚报 | ||||||||
6月20日记者获悉,警方成功打掉了浑河岸边3个非法采砂团伙,郝惠君等3名采砂业主被刑事拘留。据了解,查处这一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的案件,在东北地区尚属首例。 采砂者设路障对抗警方 近一段时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对国家法令置若罔闻,在沈阳市浑河沿岸非法采砂采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个别利欲熏心采砂者十分狡猾,他们有的在村头、路口布设观察哨,发现可疑车辆和行人立即通风报信;有的采取白天休息,夜间开采,并设置路障;有的甚至利用车辆跟踪、手台呼叫等手段实施反侦查。据此,专案组采取化妆侦查、夜间蹲坑守候等多种隐蔽性侦查措施开展工作。 非法采砂涉嫌非法采矿罪 6月9日上午,专案组在东陵区汪家镇浑河二道河内,发现沿岸有3处隐藏采砂用的挖掘机,通过对现场河砂被挖掘的痕迹分析,这些设备晚间可能还会用于采砂。当晚5时许,巡警支队组织50余名警力由副支队长郝立志亲自带队到达现场,发现这几处挖掘机正在偷采砂石。针对这一情况,专案组兵分三路,果断出击,分别在东陵区汪家镇汪南村二道河内和汪北村二道河内,将正在非法采砂的人员当场抓获,当场缴获挖掘机4台、铲车2台、运货车4台。 目前,3名非法采砂业主郝惠君(女,50岁,住东陵区汪家镇汪南村)、张建勇(男,23岁,住汪家镇石庙子村)、鄂成杰(男,32岁,住东陵区深井子)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他被雇佣的采砂人员经教育后释放,对涉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警方正在进行追捕。非法采砂威胁防洪 据了解,非法采砂活动侵害了国家矿产资源,还严重的威胁到了防洪安全等。由于肆意的乱采,河床下沉、河道更改,一但洪水来临,后果不堪设想。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不法采砂者为了盗采不被发现,将采砂地点设在了河堤附近,疯狂的盗采活动很可能将河堤破坏,使河堤无法正常使用。除此之外,非法采砂还会破坏自然水生环境,以及地下饮用水的质量。 据介绍,此次查获的这起案件中,非法采矿点每晚可以运出几十车沙子,采砂者为此可获得每晚最高两、三万元的非法所得。为了扩大非法采砂规模,采砂者拨出百万巨资,特意从国外购买了一台挖掘机。要不是公安机关及时发现,这个采砂点还不知做出多少坑人事。 :非法采矿罪 国家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关于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明确规定,“天然石英砂(包括建筑用砂,水泥配料用砂)属于非金属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对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即可构成非法采矿罪。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造成资源严重破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资源严重破坏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报记者崔平实习生柳云松通讯员杨巨生记者电话:888116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