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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龄童溺死父母状告居委会 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1:41 龙虎网

  【龙虎网讯 】不满9岁的男孩溺死在一水坑中,其家人为讨说法,将当地居委会告上浦口区法院,索赔近11万。

  36岁的陈海宏(化名)和妻子一起在浦口区打工,去年暑假,他们把不满9岁、上小学3年级的儿子小昆(化名)接到了暂住地。7月29日这天下午,小昆与其他小朋友一起出门玩耍。当晚6点,陈海宏夫妇下班后,发现儿子不在家。大约2个小时后,他们在附近一个积水
的沙坑旁发现了小昆的鞋子。不久,孩子被打捞出水,已淹溺身亡。陈海宏一家人悲痛不已,法庭上,他们这样告诉法官:“据我们了解,去年三四月间,居委会下属的花园组未经许可擅自挖土淘沙出售,形成了这样一个约4米深的水坑,而居委会没有对此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这才导致小昆溺水死亡。”因此,他们要求居委会赔偿共计近11万元。

  但居委会一方辩称,自己的下属没有违规挖坑,该水坑何时形成自己也不知道。再者,该水坑既不是在公共场所,也不是在正规道路旁,居委会无须负管理责任。小孩的溺水死亡是其家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造成的,但出于人道主义,居委会愿意补偿小昆家属2万元。

  法庭认为,首先,小昆作为一个不满9周岁的未成年人,他的溺死是因为陈海宏夫妇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其次,陈海宏一家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证实水坑的形成是居委会所为,因而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pageTop(gb/longhoo/news2004/njnews/shehui/index.html,社会);

  9龄童溺死父母状告居委会 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

  作者:浦勇 束宇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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