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663人死于安全事故车祸成安全生产第一杀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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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1:47 云南日报 | ||||||||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进行了总结,今年1—5月,全省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稳中有降。截至5月我省共发生安全事故5547起,死亡人数达1663人,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形势依然严峻。 交通安全事故多
仅今年5月份,我省就发生了4起特大安全事故,其中安宁“5·12”泥磷水泄露燃烧事故、曲靖贵昆铁路复线“5·17”隧道坍塌事故,损失惨重;先后发生在楚大高速公路上的两起特大交通事故,“5·2”特大交通事故11人死亡,2人受重伤,紧接着“5·19”特大交通事故再次造成11人死,2人重伤。 记者从省人大相关部门了解到,在检查组进行检查的红河、文山两州,道路交通事故约占各类伤亡事故数量的70%以上。而全省交通事故累计达2787起,约占所有安全事故的50%,以上数据显示,交通事故无疑已经成了安全生产的第一杀手。 安全意识是内因 检查组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直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率高居不下的原因,主要还是来自安全意识的薄弱。一些政府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在思想上仍然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监管的思想,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严重阻碍了生产的安全。 虽然企业都制定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但许多企业的不少规章制度都没有得到落实和遵守,平时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巡回检查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安全制度写在纸上,很难形成有力的安全保障。 硬件设施跟不上 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多数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上投入不足,相当一部分企业设施陈旧,设备老化,安全生产条件差,但是因为缺乏资金进行整改维修,不少设备处于带病运转状态。特别是矿山企业超能力生产、超负荷运行、冒险蛮干,是事故的多发点。 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滞后,与当前安全生产监管的形势不相适应也是导致安全存在隐患的一大原因。 健全法规保平安 面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检查组认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宣传,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是减少安全事故的先决条件。同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罚力度,加大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 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反映了一些安全生产法需要修改和完善的问题。对此,检查组对明确有关部门的综合执法主体地位,细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内容,对违反安全生产的经济处罚力度等提出了修改意见。 王 云(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