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钢琴家殷承宗打赢著作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4:05 新民晚报

  演出多次被一些单位制成光盘非法赢利。尽管维权之路并不平坦,但依然坚持要讨个说法——钢琴家殷承宗打赢著作权官司

  著名旅美钢琴家殷承宗,因曾在上海大剧院等处的演出屡屡被擅自录音,并被制作成光盘出售,最终愤而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著作权和表演权。两桩官司均告胜诉,有关侵权各方将各自作出经济赔偿。

  未经授权光盘面市

  曾经家喻户晓的钢琴家殷承宗,如今已年届64岁,系钢琴协奏曲《黄河》和钢琴伴唱《红灯记》的著作权人。2001年,殷承宗与上海南新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签订演出协议,并约定于2002年1月2日在上海大剧院演出钢琴协奏曲《黄河》及钢琴伴唱《红灯记》。演出中,上海南新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未经殷承宗同意,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现场录音,然后将录音带提供给上海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3年1月13日,殷承宗在一家音乐书店购买到了《2002年殷承宗上海倾情演绎——2002年1月2日上海大剧院演出现场版》CD光盘。该光盘彩色封面上标明:上海南新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供版、上海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而当初在合同签订时并没有就演出的录音、录像及制品发行问题作出任何约定,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

  维权之路并不平坦

  殷承宗认为,上海新南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供版、上海音像出版社发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的有关规定,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从而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要求上海音像出版社、上海南新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共28.5万元;要求音乐书店停止销售侵权CD光盘。

  然而维权之路并不平坦,此案虽经一审后判决上海音像出版社和南新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赔偿殷承宗经济损失6万元,但因上海音像出版社不服提出上诉,各方于是再度公堂对簿。本月13日二审再度开庭后,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实施庭外和解。

  10年之前曾遭侵权

  此前这位钢琴界老前辈还曾打赢了另一桩“钢琴官司”,即10年前其应纪念冼星海音乐周组委会的邀请,曾在广州天河体育馆举办过“殷承宗钢琴协奏曲音乐会”。根据约定,录音录像仅用于播发新闻宣传介绍和资料保存。但在其后的2001年,却发生了广州音像出版社与广州桑德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签约购买《殷承宗钢琴音乐会》等3个节目的音像制品独家出版发行权之事,最终还被制作成DVD制品2100张交由广东新田园唱片有限公司经销。

  如今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出版发行该场音乐会的DVD制品,已经侵犯了原告著作权和表演者权益,遂判令被告广州音像出版社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表演者权益,停止出版发行《殷承宗钢琴音乐会》侵权DVD音像制品,广州音像出版社还须赔偿原告殷承宗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本报记者习慧泽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