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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枪 男子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5:21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郭儒村)几人起争执并发生殴斗,其中一名男子竟掏出一把手枪进行威胁。日前,南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

  2004年11月30日晚,王某与他人路过本市南开区晋宁道附近时,看见有两人正在此处搭乘出租车,王某无故辱骂打车的两人,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并发生殴斗。厮打中,王某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自制小口径左轮手枪威胁对方。对方连忙上前将王某手中的枪夺下并报
警。后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归案,并将枪支收缴。经鉴定,王某所持有的枪支能正常击发以火药为动力发射的枪弹,具有杀伤力。随后,公诉机关对王某提起了公诉。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无故滋事并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依法处罚。鉴于王某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从轻判处。为维护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及社会治安秩序的安定,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法院依法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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