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百万养情妇 获刑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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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8:09 法制晚报 | ||||||||
负责市政工程调度 一副处级调研员不到4年捞132.9万元 本报讯“为欲所累,道德失衡向深渊”———这句在北京3月反腐展上的评语送给陈晓佳再合适不过。正是大肆索贿受贿的行为,使得这名位副处级的市建委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坠入欲望和罪恶的深渊。昨日下午,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晓佳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15万元。经审理查实陈晓佳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的金额为132
反腐展上 与毕玉玺“平起平坐” 在今年3月份市纪委主办的反腐展上,陈晓佳是与毕玉玺等贪官并列的腐败典型。此前有媒体报道陈晓佳的落马缘于“毕玉玺案”。后经有关方面证实“陈晓佳案”与“毕玉玺案”并无关联。 大肆敛财 不到4年“捞”上百万 陈晓佳原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工作,所在部门负责市政工程协调调度工作。因此,通过各种关系找陈晓佳帮忙的人趋之若鹜。 据指控,陈晓佳在2000年9月至2004年5月间,向4人索取或收受贿赂款物共计130多万元。 包养情人 受贿所得大多“上缴” 1998年9月,40岁的陈晓佳在某歌舞厅认识了韩某,并为韩某租了房子,将其包养起来。据了解,陈晓佳受贿所得,绝大多数都“上缴”给了在四川老家生活的韩某母子。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