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新加坡被碎尸续:劳务公司称不负连带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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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0:38 东亚经贸新闻 | ||||||||
本报讯(东亚记者 曹光宇)“出境劳务人员在国外因刑事案件死亡,公司不负法律责任。”昨日,记者找到了为长春女孩刘红梅办理出国劳务手续的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其经理孟祥中介绍:刘红梅与新加坡的劳务合同是自己签的,公司只是中介机构,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 刘红梅出国护照性质系劳务
昨日,记者在相关部门了解到,2002年11月14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批了刘红梅因私出国普通护照,护照上显示所去的地点是新加坡,性质是出国劳务。记者找到了为刘红梅办理出国劳务手续的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孟祥中经理称:将全力以赴协助本报查找刘红梅家属。 公安机关:可为亲属出国提供方便 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入境管理科白科长介绍:刘红梅的家属还未与公安机关联系,如果刘家亲属欲到新加坡去办理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可以为其办理加急护照。 新加坡:市民到刘红梅家外祭奠 昨日下午,刘红梅的同事和邻居们都发现:有人在刘红梅租住的房外、公司门口插香祭拜。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说,刘红梅尸体的脚板仍未找到,杀人嫌犯要到本周五再次过堂。狮城市民仍在沉浸在恐慌和悲痛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