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成律所和解冤枉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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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1:37 新京报 | ||||||||
退休法官自揽业务被当成岳成律师,事情澄清后当事人撤诉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退休法官张女士被当成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承接了当事人的委托,官司败诉后,当事人才发现张女士不是岳成律所的。为此,当事人将岳成律所和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代理费。昨日,当事人当庭撤销了对岳成律所的诉讼,并与张女士达成和解。
当事人安先生说,2002年2月,他到岳成律所咨询时,张女士以特邀律师的身份接待了他,之后双方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张女士收取了1.1万元代理费。一审和二审败诉后,安先生发现张女士早在2001年律师年检时就终止了注册。 去年1月,市律师协会认定岳成律所为张女士冒充律师对外承揽业务提供了便利条件,并给予岳成律所相应的纪律处分,建议律所退还由张女士收取的律师费1.1万元。 岳成律师事务所的代理人昨日当庭表示,张女士曾是一名法官,退休后成为律所的特邀律师。2001年,司法部不再允许退休法官担任律师,张女士因此离开律所。之后张女士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帮助安先生打官司,与律所没有任何关系。张女士也出示了一份证据,证明代理和收费属于个人行为,与岳成律所无关。 事情得到澄清,安先生当庭撤销了对岳成律所的诉讼,并与张女士就退还9000余元代理费达成和解。昨日,岳成律所代理人表示,将会在适当时机对安先生损坏律所名誉行为提起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