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肝检查三项呈阳性遭拒录 告深航乙肝歧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2:0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因肝检查3项呈阳性而遭拒绝录取的大学毕业生王某,昨天在朝阳法院提起本市首个“乙肝歧视”诉讼,要求深圳航空公司北京营业部撤销对他不予录取决定以及体检制度中的歧视性规定,同时要求董事长李若虹亲手给他1元钱的精神损失赔偿。 王某称,今年4月1日,他来到深圳航空公司北京营业部应聘市场销售职位,并通过了笔试和面试。在随后的体检中,由于王某乙肝的5项检查中,2、4、5项均呈阳性,营业部
深圳航空公司表示,由于民航行业的特殊性,员工与顾客之间都是面对面直接接触,员工的健康直接影响了顾客的健康,因而对于员工身体要求的标准较严格。另外,深圳航空和王某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达成协议需要双方的同意。深圳公司没有责任录取每一个考试通过者。 | ||||||||